财经学院举办“印花税的前世今生”的学术讲座

作者: 时间:2021-11-05 点击数: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印花税的前世今生,财经学院于2021年1028日下午4:10在雍德楼513教室为2019级会计34班的同学们举行了主题为印花税的前世今生”的学术讲座。王书贤老师从印花税的介绍、印花税的前世、印花税的今生以及印花税的会计处理个方面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 

王老师首先为同学们讲解了印花税的相关概念。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收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在此基础上,王老师讲述了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其中征税对象有六种,包括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等。征税范围有五种,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王老师为同学们解读了印花税的前世、今生以及会计处理。王老师运用1624年到1988年的数据,讲解了印花税的前世,通过列举清朝时期、民国时期、建国后、2011年份的印花税票,让同学们看到了不同时期的印花税,对印花税有了更多的了解。印花税的会计处理相对比较简单,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最后,王老师告诉大家印花税比我们所学的增值税、消费税更容易理解,这句话大大增强了同学们的学习信心。通过此次讲座,同学们认识印花税的概念、不同时期的印花税票,学会了印花税的会计处理方法,为今后专业知识的学习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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